仁琼爱 发表于 3 天前

一个农民承包土地的遭遇

  我叫郭万军,从村里承包了99.4亩土地,为了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和村委会签订了合法合同,逐年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9840元,为了增加经济效益,我想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西瓜,苗以育成正在移栽的时候,朱各庄镇土地所副所长王平突然跳出来开着小汽阻挠我们干活,把汽车挡在我们的机器前面,阻止旋耕机旋地,我们和他说理,他伸手就打,导致我妻子面部受伤,手拿大石头还扬言旋耕机敢动我就给你砸了。我们问他为什么他却说没什么理由,就是镇长赵建民承诺无期限的把这块土地给了我,就这个理由就把我们在大棚里种的西瓜秧苗不能移栽,造成极大损失。王平身为共产党员,土地所副所长,依仗权利妨碍我种地,造成我不能承受的损失。事后,我们找到镇政府,而镇长见不到,属下说说不算,问题没得到解决,最后我和他的属下说你们如果解决不了,我就到县政府要求解决。这样,第二天才见到镇长一面,可问题至今还是没得到解决。难道中央文件保护三农的合法利益,在朱各庄镇就不能执行?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在朱各庄就搞不起来?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帮我解决。以下是我承包土地的一切合法手续。
  
  
  
  
  
  呼吁网友帮忙顶下。谢谢了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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